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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浙江]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已经完成招标工作

日期:2009年08月12日 来源: www.hea.cn
昨天,浙江省家电“以旧换新”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招标工作完成,据招标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,最快今天下午就可以在网上查到中标企业名单,经过规定的公示时间,浙江省的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工作就将正式启动。

参与投标的有百余家企业,杭州分配到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名额各8个,宁波和温州各6个,台州和丽水各5个,嘉兴和金华(不含义乌)各4个,湖州、绍兴和衢州各3个,舟山各2个,义乌各1个。

“以旧换新”的产品包括电视机、电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空调和电脑,消费者拿这几类旧家电换购新家电时,可获新家电售价的10%作为补贴,但不超过上限,补贴上限分别为:彩电400元/台、电脑400元/台、空调350元/台、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、洗衣机250元/台。消费者交售一台旧家电,可以购买一台新家电,新家电品种不需要与旧家电对应,每一位消费者可享受的“以旧换新”没有数量限制,在省内任何地区交售旧家电后,可到省内任何地区购买新家电,并享受财政补贴。

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正式启动后,中标的销售企业会在销售网点的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“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店”标识,设置专门的公示栏,张贴家电“以旧换新”相关须知、指南等,设立免费服务热线等。

回收企业回收的旧家电,必须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,并保持旧家电主要部件的完整性,不得擅自拆解处理,回收企业可享受一定的运输费用补贴。而家电销售企业,每月则凭有关材料,经县(市、区)商务部门审核后,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垫付的补贴资金。

家电“以旧换新”流程

选择中标回收企业,通过网络、电话以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。

回收企业上门回收、搬运,城区48小时内上门,偏远地区上门回收时间放宽至72小时内。

回收企业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,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、规格、型号、串号(产品生产编号)、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等信息。

消费者在中标销售网点和销售人员谈好价格后,出示以旧换新凭证,并填写《家电以旧换新(家电)补贴资金申报表》,销售企业就会当场垫付补贴资金,新家电的发票按销售价格开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