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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电没出三包期 专卖店强收维修费被判退还

日期:2009年08月18日 来源: www.china-188.net/彩电资讯

使用了一年的新彩电突然间黑屏,明明在三包期内,送修时却被维修店强行收了200元维修费,这令李沧的王女士异常气愤。王女士遂向工商部门求助,经执法人员认定,该维修店属于强行收取维修费用,遂责令维修店退还王女士200元维修费。
17日上午,王女士向记者反映,一年前,她在楼山一处家用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台29英寸彩电。上周,一家人正围坐在一起看电视,彩电一下子变成了“黑屏”,随后再也无法正常启动。王女士将彩电送到了家电专卖店要求维修,该店维修人员拆机检查后确认,彩电的高屏头损坏严重,必须整件更换,并开价索要了200元的维修费。

“抱回家后朋友提醒才知道,电视机的‘三包’期是三年,我家的彩电根本就没出‘三包’。”听到朋友的提醒,王女士非常气愤,因为电视机的维修卡上明确规定的保修日期为三年,而高屏头又属于保修的大器件之一,她家的电视才使用了1年,“三包 ”期内大件更换理当免费。于是,王女士再次拨通了专卖店的电话要求退还这200元的维修费,却遭到对方拒绝,她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。

经工商执法人员认定,该维修店属于强行收取维修费用,不符合“三包”规定,责令维修店退还王女士200元维修费。